关于申报2022年度群众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的通知

2021-10-11 09:20| 发布者: | 查看: |

关于申报2022年度群众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的通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群众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群众文化服务品牌、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乡土文化能人艺人、乡村文化带头人各项目。二、有关要求2022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申报工作,“四个一批”各项目总体按照省文旅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晋文旅发〔2020〕14号)执行。(一)群众文化服务品牌各市文旅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应着力择优选拔本地区、本单位品牌效应好、群众参与度高、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活动。对于在形式载体、活动内容、组织方式等方面创新的品牌活动将优先支持。在向省厅申报评审前,应完成本单位范围内的初评初选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各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参加评审论证时,可结合ppt对本项活动方案进行全面陈述。方案体例可参照《2021年度群众文化服务品牌活动方案汇总》(晋文旅办发〔2021〕29 号),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品牌活动基本情况(300字左右)、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或保障措施)、相关事项(如是比赛类活动可在相关事项内明确组织机构、参赛要求、奖项设置等要求)。(二)“三个一批”项目各市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乡土文化能人艺人、乡村文化带头人“三个一批”数量,按《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1号〕28号)执行。各市文旅局在选拔“三个一批”项目时,应进一步加强工作精准性,充分考量“三个一批”队伍(个人)身体、思想等完成工作任务实际能力情况,更好的保证项目的稳定性,尽量避免换队伍、换人的情况出现。(三)有关事项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并做好在10月召开群众文化服务品牌评审论证会和提交备案“三个一批”项目的各项准备。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10月8日关注「企策通」,每天获取最新政策大家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免费咨询企策通平台客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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