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日前,在Meta公司(前身Facebook)推出的首个元宇宙平台《地平线世界》(Horizon Worlds)测试期间,一名女性测试者报告称,一名陌生人试图在广场上“摸”自己的虚拟角色。该测试者指控这一触摸行为为性骚扰,她写道:“这种(不适的)感觉比在互联网上被骚扰更为强烈。” 《地平线世界》中该女性测试者的经历将虚拟性骚扰问题带入公众视野,并引发了诸多争议与困惑。身体未被真实触摸,可以被判定为性骚扰吗?人们如何能在虚拟空间中保护好自己,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这些显然并非是只属于国外的问题。不久前,国内首个元宇宙产品《希壤》开放内测,未来,越来越多的人可能进入虚拟空间。 为此,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戴昕。 现象 虚拟世界的沉浸感 会给个体带来创伤 《地平线世界》中女性测试者的遭遇不是虚拟现实游戏中的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据美国杂志MIT Technology Review报道,2016年,游戏玩家乔丹·贝拉米尔(Jordan Belamire)在Medium上写了一封公开信,描述自己在《城堡保卫战》(QuiVR)中被性骚扰的经历。贝拉米尔提到,自己在现实中曾遭受过性侵犯,尽管VR游戏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她仍受到了与现实情形同样的震惊和心理创伤。 “我认为人们应该记住,性骚扰从来都不仅是身体上的事情。”俄亥俄州立大学研究虚拟世界社会影响的教授杰西·福克斯(Jesse Fox)在接受MIT Technology Reiew的采访时说,“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虚拟的体验。” 虚拟现实赋予了人们一种更为激进的方式进行交互体验,也不可避免地使虚拟性骚扰带来的伤害变得更为真实。 福克斯也在接受英国《卫报》的采访时指出:“虚拟环境的不同之处在于额外的沉浸感。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中被抚摸,视觉刺激是相同的。”她说,“你就在这注视着这一切,这似乎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体上。在那一刻,那些栩栩如生的经验将会给个体带来更大的创伤。”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骚扰是一种心理上的感受,而虚拟现实本身就是一种产生错觉的技术,沉浸在3D的环境下,人会对虚拟化身产生身份认同与共情,因而对性骚扰产生与现实类似甚至更强烈的感觉。“因为VR对人的生理、认知、神经过程都有影响,所以实际上还是你真实的身体和心灵在承受。” 法律 在我国身体未被触摸 也可被判定为性骚扰 确认了伤害的存在,在法律上,这种虚拟触摸行为可以被判定为性骚扰吗?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戴昕表示,早在民用互联网建立之初,国内外便有过对线上骚扰和暴力能否适用法律的讨论。“线上的事情不会仅仅停留在线上,线上和线下交互,对线下也产生了影响,这个时候法律就会介入。” 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纽科姆(William H. Neukom)在其研究文章《法律、AR与VR》中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虚拟性骚扰可能不会构成犯罪。这不是性暴力,因为没有肢体接触。” 在我国,哪怕身体没有真正意义上被触摸,仍然属于性骚扰范畴。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性骚扰在民法的范畴非常宽泛,这里的“等方式”意味着沟通和交流的空间。戴昕解释道,实际上,法律上性骚扰的判定核心有两点,“第一是违背本人意愿;第二是从客观意义上,该行为违背了社会一般的评价规范和认知规范”。第二点的判定,具体到元宇宙的虚拟现实游戏中,就需要根据游戏具体的设定、游戏与玩家签订的契约和规则来判断。“要看你玩的是什么游戏?游戏里玩家之间的社会规范是什么?游戏整体的玩家性别比例以及游戏是否是匿名的?如果是非匿名游戏,认定你故意针对某一个人骚扰比较容易。如果是技术发展到全身都有体感,也会更好认定。” 戴昕指出,目前除《民法典》,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在修订之中。不同性质的虚拟骚扰行为,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责任并不一样。严重的身体接触属于性侵害,会涉及刑事犯罪;稍轻微的,达不到犯罪程度,涉及违反行政法规,会受到行政处罚;更轻微的则会涉及民事侵权问题,受害人可以向对方提出民事救济,要求赔偿、赔礼道歉等。目前性骚扰、性侵犯的问题,受到女性主义法学的影响,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慢慢立法,平台也被要求承担责任,我国也是同样的。“基本上法律障碍不大”,只是需要法律更加细化和完善,明确适用于这一新情况的规定。 取证 元宇宙一举一动 全过程都有信息有数据 戴昕认为,如今数字技术的发展确实给性骚扰的法律认定带来了新的问题,“难点在于如何认定真实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伤害”。以《地平线世界》中的性骚扰为例,“当我用一个游戏替身骚扰其他人的替身时,法院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构不构成骚扰,在于我要能够知道我骚扰的是一个真实的人。我可能觉得被骚扰的只是一个NPC(非玩家角色),甚至说我是个男的,我以为她也就是个男的,这是男人之间的玩笑。你凭什么说我摸了这个角色,就是摸到了背后这个人?”特别是在匿名平台上,证明一个人明知背后是另一个具体的人,并对其进行骚扰,具有一定难度。 另一方面,技术可能带来一些便利和收益。戴昕指出,“线下的性骚扰一般都发生在两个人一对一的场景中,到底发没发生过性骚扰,双方说不清楚,缺乏证据。这是目前性骚扰通过立法执法很难解决的最重要原因。“而在元宇宙,你的一举一动,整个全过程都是有信息有数据的。如果可以设计一套取证的办法,验证整个数据记录是否伪造过,那这个事情就比较简单了。” 段伟文希望,对于目前元宇宙的安全性问题,及其监管与治理,仍需抱有开放的态度。由于客观上技术超前和法律滞后的特征,元宇宙伦理标准、法规的建立,需要在事实研究的基础之上再做判断。同时,他也提醒道,不要被“元宇宙”这个概念唬住。在他看来,元宇宙并不是一个“科学概念”,只是“数字化3.0”,也就是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空间关联、集合创新趋势的指代词。元宇宙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比如虚拟世界、镜像世界、增强现实等,“我们平时可以称其为元宇宙,但真正在讨论问题的时候,要去讨论这具体是什么技术,具体是什么应用、什么场景,以免落入炒概念的陷阱。” |